國資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資發研究[2015]112號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抓好學習貫徹,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
《指導意見》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全面系統地提出了新時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國有企業改革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新時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思想指南和行動綱領。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要認認真真、原原本本地學習《指導意見》,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指導意見》精神實質,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要全面系統學習把握《指導意見》精神,防止一知半解、斷章取義、生搬硬套。各地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領導班子要帶頭學習,要組織廣大職工通過集中學習、專題研討、個人自學、專家輔導等多種方式,拓展學習的廣度和深度,做到學習貫徹全面覆蓋。學習貫徹《指導意見》,要與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本單位本地區承擔的國有企業改革任務和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緊密結合起來,努力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深化改革的行動自覺和生動實踐,扎扎實實地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二、認真抓好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各項工作
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制,加強對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和領導班子要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抓好工作部署、方案制訂、統籌協調、督辦督查,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又要善于找到改革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做到統籌協調、蹄疾步穩,正確處理推進改革和堅持法治的關系,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正確處理搞好頂層設計和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的關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節奏、力度,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各項改革工作。
三、認真抓好分工落實,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
中央企業要抓緊研究制訂本單位深化改革的實施方案,各地國資委抓緊研究制訂本地區深化改革政策措落地的實施意見,使《指導意見》在本單位本地區得到具體貫徹落實。對已有的改革方案、政策措施,要對照《指導意見》精神梳理,凡與《指導意見》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時修訂,確保與中央精神保持一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分工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把責任落在實處。要根據《指導意見》提出的改革目標要求,密切結合實際,制訂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的工作計劃,明確階段性目標成效、時間節點、具體措施等,增強工作的統籌性、前瞻性、有序性,確保改革政策措施的逐項落地、改革目標的如期實現。
四、認真抓好指導督促檢查,確保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沿著正確軌道前進
國務院國資委將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推進的指導督促檢查機制,根據實際對中央企業、各地國資委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指導督促檢查。中央企業、各地國資委要加強對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的督導,全程跟蹤督導改革工作的進展。要認真做好指導把關提醒工作,準確把握改革方向,及時掌握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特別是涉及國有企業改革方向、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重大問題,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改革沿著正確軌道前進。要及時開展改革實施效果的評估,確保改革質量和效果。
五、認真抓好宣傳輿論引導,為國有企業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要全面準確解讀《指導意見》,主動發布權威信息,及時解疑釋惑,凝聚改革共識。要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及時掌握輿情動態,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要按照中央精神和部署引導社會輿論,積極主動傳遞正能量。要大力宣傳新時期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的成效,樹立國有企業勇于改革、善于創新、拼搏進取、為國創富、為民造福的良好形象,努力營造全社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動改革的良好氛圍。
中央企業、各地國資委要將貫徹落實《指導意見》有關情況,以及貫徹落實過程中取得的成績、經驗、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報送國務院國資委。
國務院國資委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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